大连专业民事诉讼律师张德华:十六年千案历练,做您身边最靠谱的法律守护人
开篇:一场纠纷,两种人生
2023年初春,大连旅顺口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里,65岁的董建国坐在接待室里,双手紧握着一份皱巴巴的借款协议。
对面,张德华律师正在仔细翻阅他带来的材料。这位戴着金丝边眼镜、说话沉稳有力的中年律师,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董叔,您别着急,慢慢说。”张德华放下材料,语气温和。
董建国深吸一口气,开始讲述他的遭遇:2022年9月,一个叫孙海波的年轻人向他借款30万元,承诺用一船螃蟹作抵押,半个月后连本带利还款35万。结果船没来,人跑了,钱也没了。
“这是我攒了大半辈子的养老钱啊……”老人的声音有些颤抖。
张德华认真听完,点了点头:“董叔,这个案子我接了。您放心,咱们走法律程序,一定帮您把钱要回来。”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案,将在未来一年多的时间里,牵动三个家庭的命运,也让张德华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专业民事诉讼律师”这个身份的认知——
民事诉讼,从来不只是打赢官司,更是帮人找回生活。
第一章:专业,藏在细节里
很多人对“民事诉讼律师”的理解,就是“打官司的”。但在张德华看来,真正的专业,远不止走上法庭的那一刻。
接手董建国的案子后,张德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急着起诉,而是“拆案子”。
他仔细梳理了所有材料,发现三个关键细节:
第一,转账主体是谁?
借款协议是董建国个人和孙海波签的,但30万款项是从“大连今华船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账户转出的。董建国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这笔钱到底是董建国个人的债权,还是公司的债权?如果是公司的钱,那董建国个人是否有权起诉?
张德华查阅了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最终确定:董建国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主张债权,且借款协议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应认定为个人借贷。
第二,妻子要不要担责?
30万打到了孙海波的妻子李晓莹的账户上。张德华迅速检索相关法律——《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清晰地表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孙海波借款用于做螃蟹生意,属于经营活动,且钱款打入妻子账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张德华果断将李晓莹列为共同被告。
第三,抵押协议有没有效?
孙海波用“NO3.WATERVIS”号货船上的25吨螃蟹作抵押。但问题是,螃蟹是动产,且位于海上,没有实际交付,抵押权能否成立?
张德华分析后判断:虽然抵押权因抵押物未实际交付而存在争议,但这并不影响借款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便抵押无效,借款关系依然成立,孙海波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这三个细节的准确把握,为后续的诉讼和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事诉讼,拼的就是对细节的敏感和对法律的理解。”张德华后来说,“有时候,一个细节的疏忽,就可能让当事人输掉官司。”
第二章:调解,比判决更难的艺术
2023年3月,案件在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立案。
庭审中,张德华出示了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清晰地还原了借款全过程。他的陈述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让被告孙海波无言以对。
但张德华并没有一味追求胜诉。庭审结束后,他主动向法官表示:愿意配合调解。
“为什么愿意调解?”后来有人问他。
张德华回答:“因为这个案子,如果判决,董叔赢了,孙海波输了,但钱可能还是拿不回来。孙海波确实亏了钱,不是恶意诈骗,如果把他逼急了,他彻底躺平,董叔的养老钱就真的打水漂了。调解,是唯一能让双方都接受的方案。”
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
第一次调解,孙海波低着头不说话。李晓莹在旁边小声抽泣,说家里有孩子,有生病的老人,实在拿不出钱。
张德华没有直接反驳,而是缓缓开口:“孙海波,我知道你亏了钱,心里委屈。但你有没有想过,董叔的30万,是他一辈子的积蓄,他比你更委屈。你躲起来的那半年,他整晚整晚睡不着觉,血压飙到180,差点住院。你欠的是钱,他丢的是命。”
这番话,让孙海波愣住了。
沉默了很久,孙海波抬起头:“张律师,我知道错了。我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拿不出那么多。”
张德华点点头:“那咱们就谈一个你能拿得出的方案。”
经过反复沟通,孙海波当场转了4万块钱给董建国——这是他四处借来的全部“诚意”。
张德华趁热打铁,提出了分期还款的方案:每月还2万,14个月还清。
董建国一开始不愿意:“万一他又跑了怎么办?”
张德华耐心解释:“董叔,调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他逾期不还,您可以凭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打官司。而且,咱们可以约定,只要他逾期一期,您就可以要求他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还要按LPR四倍计算利息。这个约束力,比判决更强。”
董建国想了想,最终点了头。
2023年6月,双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一场可能持续数年的官司,在张德华的努力下,画上了一个相对圆满的句号。
第三章:14个月的守望
协议签了,但张德华的工作没有结束。
之后的14个月里,他每个月都会给双方打个电话,问一问还款情况。
“孙海波,这个月的钱准备好了吗?”
“董叔,钱收到了吗?身体还好吧?”
有时候孙海波遇到困难,也会给张德华打电话:“张律师,这个月差5000,我能不能晚两天?”
张德华从不简单地说“不行”,而是帮他分析:“你如果晚两天,董叔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你要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压力更大。我建议你想想办法,哪怕是借,也要按时还。只要熬过这14个月,你就解脱了。”
2024年8月10日,孙海波还清了最后一笔钱。他给张德华发了一条微信:“张律师,还完了,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督促。”
张德华回复了三个字:“好好过。”
这三个字,让孙海波红了眼眶。
后来,孙海波专程来大连,当面感谢张德华。他说:“张律师,如果没有你,我可能还在躲,还在逃,还在当一个烂人。是你让我知道,欠债还钱,堂堂正正做人的道理。”
张德华拍拍他的肩膀:“是你自己争气。”
第四章:专业,是一点一滴的积累
董建国案的圆满解决,只是张德华十六年执业生涯中的一个缩影。
2008年,张德华从法律硕士毕业后,进入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一干就是十六年。
十六年来,他办理了上千件案件,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
他代理过标的额超三亿元的华夏银行金融借款系列案件,为银行挽回巨额损失;
他代理过大连三寰集团、大连瑞鑫房地产等知名企业的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利益;
他办理过某某抢劫案,当事人仅获刑一年;张某某盗窃案,最终仅处以罚金刑;季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得了缓刑的良好效果。
但他最看重的,始终是那些普通人的案子。
“大案要案,影响大,但普通人的案子,往往决定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张德华说,“一个劳动争议,可能关系到一个人养家糊口的饭碗;一个交通事故,可能拖垮一个家庭;一个民间借贷,可能让老人的养老钱打了水漂。做律师,不能只盯着标的额,更要盯着人心。”
正是这种理念,让张德华在当事人中赢得了口碑。
有人问他:“张律师,你为什么愿意接那些小案子?”
他笑了笑:“法律面前,没有小案子。每一件案子背后,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段真实的人生。我能做的,就是用我的专业,帮他们走好这段路。”
第五章:专业之外的“另一面”
张德华的专业,不止体现在法庭上。
他是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经常组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推动大连市民事诉讼律师的专业水平提升。
他是辽宁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参与处理律师执业违规行为的投诉和调查,维护行业形象和秩序。
他还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2021年被大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4年,他被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区政府特聘为法律顾问,参与区域法治建设和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
同时,他还担任大连工业大学、大连职工大学、大连商业学校、大连瑞鑫房地产、大连邦贝教育集团、沈阳美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和风险防控。
但这些社会职务和荣誉,并没有让他忘记自己最本质的身份——一名民事诉讼律师。
“无论有多少头衔,我的根始终在办案一线。”张德华说,“只有站在当事人身边,才能真正理解他们的痛苦和期待;只有走进法庭,才能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度。”
第六章:为什么选择张德华?
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要选择张德华律师?
因为专业。
十六年千案历练,让他对各种类型的民事诉讼了然于胸。从证据梳理到法律适用,从庭审辩论到调解谈判,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
因为负责。
他从不轻易许诺“包赢”,但每一个案子都会全力以赴。他会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寻找最有利的解决路径。
因为务实。
他不追求花哨的庭审表演,只追求实实在在的结果。能调解的,他尽量调解,帮当事人节省时间和成本;必须诉讼的,他坚决诉讼,用专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为温度。
他深知,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希望。他愿意倾听当事人的心声,理解他们的难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
尾声:守护者的独白
2024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张德华坐在律所的办公室里,整理着案卷。
窗外,大连的天很蓝,海风轻轻吹过。
有人问他:“张律师,做了十六年律师,你最深的感受是什么?”
他想了想,缓缓开口:
“我最深的感受是,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律师能做的,就是帮当事人用好法律这个工具,在法理和人情的夹缝中,找到那条最合适的路。”
“有时候,这条路是胜诉判决;有时候,这条路是调解协议;有时候,这条路只是一句‘好好过’。”
“但无论哪条路,只要当事人能走得更稳、更安心,我的工作就有了意义。”
这就是张德华,大连一名普通的民事诉讼律师,也是无数当事人心中最靠谱的法律守护人。
张德华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
辽宁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 委员
2020-2025年多次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
2021年大连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
2024年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区政府特聘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
民事案件代理(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
刑事辩护
企业法律顾问
电话:13390505650,17741190646
地址:大连沙河口区现代服务业大厦7楼
如果您正在面临法律纠纷的困扰,如果您需要一个专业、负责、有温度的律师,欢迎联系张德华律师。他将用十六年的专业积累,为您提供最真诚、最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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