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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败诉中看见真功夫:张德华律师如何用专业拆解“必输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02 13:53:45点击:26

在法律实务中,胜诉固然值得称道,但真正考验律师功底的,往往是那些看似“无解”的案件。日前,大连律师张德华及其团队代理的一起抵押权纠纷案,虽然以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告终,却在业内引发了不小的思考——为何原告明明手握《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这样的“利器”,最终却铩羽而归?

这起案件,表面上是原告败诉,实则是律师专业判断力的胜利。因为,真正的法律服务,不是盲目迎合当事人的诉求,而是帮助当事人看清法律的真实边界,避免陷入“赢了法条、输了事实”的困境。

一纸抵押合同背后的“明修栈道”

2016年,大连市民刘先生(化名)将自己名下位于甘井子区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与一位名为孙女士(化名)的抵押权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40万元,期限两年。合同被送至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抵押权顺利设立。

表面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抵押关系。但法律实务中,表象往往只是冰山一角

多年后,刘先生因其他案件被羁押于异地监狱,却委托张德华律师团队提起一项看似“稳赢”的诉讼:要求抵押权人孙女士协助办理抵押权涂销手续。理由很简单——根据原《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主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而借款期限早在2018年底就已届满,抵押权人从未向刘先生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早已“过期”。

如果只看法条,这几乎是一个必胜之局。但张德华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并没有急于起诉,而是做了一件最能体现律师价值的事——全面事实调查与法律关系梳理

隐藏在登记系统里的“刑事暗线”

张德华律师团队在查阅不动产登记信息时发现,案涉房屋在2019年12月即已被公安机关作为“涉案物品”查封。这一线索,成为整个案件的“分水岭”。

通过进一步调查,团队发现刘先生的房屋并非普通的民间借贷抵押,而是牵涉到一起案外人国汇公司(化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原来,刘先生的房产曾为多名实际出借人提供担保,而孙女士仅仅是名义上的抵押权代持人。这一事实,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多份生效裁定中均有记载。

这意味着什么?

第一,主债权的实际权利人并非孙女士,而是十余位案外出借人。孙女士本人曾在另案中明确表示:“我不主张抵押权,由实际出借人主张。”

第二,案涉房屋长期处于公安机关刑事查封状态。根据司法实践,刑事程序对涉案财物的处置优先于民事程序。在公安机关未对抵押物作出最终处理前,民事程序无权对其进行处分。

第三,诉讼时效的计算远非“到期日起三年”那么简单。存在刑事查封、权利人不清、代持关系等复杂因素时,时效的中断、终止、延长都可能被重新审视。

律师的价值,从不是“盲打”

在全面掌握上述事实后,张德华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明确指出:本案虽然法条上对你有利,但事实层面存在重大障碍,法院极大概率不会支持涂销抵押的请求。

这是一次艰难但必要的“实话实说”。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希望听到的是“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但真正负责任的律师,恰恰是敢于说“不”的那个人。

张德华律师团队最终仍然接受了委托,但在诉讼策略上做了精准限定:不以“虚假诉讼”或“恶意串通”为由挑战抵押权的有效性,而是聚焦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法律争议点,并全面向法庭披露了刑事案件、代持关系、查封状态等客观事实,不做选择性隐瞒,不搞证据突袭,而是以高度透明的代理风格赢得法庭的信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给出的理由深刻而克制:第一,抵押合同系为办理登记而填写的制式文书,不能仅依其认定借款数额与期限;第二,刑事查封期间,相关权利无法通过民事程序主张;第三,案外多人在此前已就同一房屋向刘先生主张过抵押权,且代持人明确表示不主张权利;第四,公安机关对房屋的最终处置结果尚未明确。

这一判决,不是对刘先生的否定,而是对复杂法律现实的尊重。

为什么这起“败诉”值得被书写?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律师的好坏取决于“赢了还是输了”。但真正成熟的法律消费者知道:律师最珍贵的价值,是在案件启动之前就帮你算清楚“赢的概率”和“输的成本”。

张德华律师执业十六年,先后办理上千件案件,其中包括华夏银行超三亿元的金融借款、担保、破产系列案件,以及三寰集团、瑞鑫房地产等大连本地知名企业的重大民商事纠纷。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曾为抢劫案被告人争取到仅一年量刑,为盗窃案当事人争取到仅处罚金,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争取到缓刑——这些都是实打实的“专业护城河”。

但真正让张德华律师区别于普通律师的,是他对案件的底层研判能力。他不迷信法条,不盲从当事人,不回避复杂事实。在这起抵押权案中,他本可以选择“顺着当事人的意思打”,赚取高额代理费,最终以败诉收场——“反正法条对我们有利,输了是法官的问题”。但他没有这样做。

他在诉前就明确告知当事人案件的重大风险,并且在代理过程中完整呈现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与事实。这是一种极其稀缺的职业品格。

律师的价值,不止于胜诉

作为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德华律师始终坚信:律师不仅是纠纷的解决者,更是风险的预警者、规则的守护者。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最终未能实现涂销抵押,但通过诉讼厘清了以下关键事实:案涉房屋的刑事查封状态、抵押权代持的法律后果、实际权利人的存在及后续主张的可能性。这些信息的明确,本身就是一种“诉讼收益”。

更重要的是,当事人避免了另一种更糟糕的结局:如果贸然以更激进的方式挑战抵押权,或者在诉讼中隐瞒刑事查封与代持关系,不仅可能败诉,甚至可能面临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

有时候,律师帮你避免的灾难,远比帮你争取的利益更值钱。

写在最后:法律不是算法,律师不是法条机器

这起案件给所有面临“抵押登记涂销”困扰的人们一个深刻启示:抵押权是否“过期”,不能只看合同上的起止日期,还要看是否存在刑事查封、权利人是否另有其人、诉讼时效是否存在中断或中止事由。

张德华律师常说一句话:“法律不是算法,输入法条不会自动输出正义。每一个案件,都要走进事实的深水区。”

如果您正面临抵押权、债权纠纷、刑事辩护、合同争议或其他法律难题,不妨像那位被羁押的当事人一样,给张德华律师一个帮你看清全局的机会。哪怕最终的答案不是“稳赢”,也比盲目启动一场必输的诉讼更有价值。

张德华律师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 | 债权债务 | 婚姻家庭 | 劳动纠纷 | 合同纠纷 | 行政案件
电话:13390505650 / 1774119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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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十六年,不止于胜诉,更忠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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