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从十年旧账到终审胜诉,他用专业与坚持为学校守住258万办学款
引言:一份迟到的“学费”,一场跨越十三年的较量
2010年,大连某职业学校(化名“滨海职业大学”)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化名“创新教育”)合作办学,招收了406名学生。按照协议,培训机构应于学生毕业前向学校支付每人1080元的合作费用,总计43万余元。
然而,这笔钱却迟迟未能到账。培训机构先是因“金融风暴冲击”申请缓交,后又因经营不善逐步停摆,最终在2020年悄然注销。学校多次催讨无果,眼看着这笔办学款即将沦为“死账”。
转折:一份“无债权债务”的清算报告,隐藏着怎样的风险?
2020年,培训机构在注销时提交了一份“无债权债务”的清算报告,法定代表人孙某在清算组织负责人一栏签字确认。而此时,学校尚不知晓,自己手中的那份“欠款确认函”,正面临着诉讼时效、合同效力、责任主体等多重法律挑战。
2023年,学校决定启动法律程序,委托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张德华律师代理此案。
破局:张律师如何从“死局”中找出突破口?
接手案件后,张德华律师并未急于起诉,而是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发现,案件涉及三大核心难题:
合同效力问题:对方辩称合作办学违反国家政策,属于“出卖文凭”,应属无效。
诉讼时效问题:欠款发生在2010年,最后一次书面确认是在2011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责任主体问题:办学机构已注销,清算报告称“无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孙某是否还能追责?
面对这些复杂问题,张律师并没有被表面困难吓住。他迅速组织团队,制定了“三步走”的诉讼策略:
✅ 第一步:还原事实,夯实证据基础
张律师指导学校调取了406名学生的招生计划、教学记录、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备案信息,全面还原了学校履行办学主体职责的全过程。这些证据成为反击“出卖文凭”指控的有力武器。
✅ 第二步:精准援引政策,驳斥合同无效主张
对方援引1988年《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试图证明合作办学违法。张律师则精准指出:该通知恰恰是国家提倡和支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办学的政策依据,学校并未转移办学权,合作合法有效。
✅ 第三步:突破清算责任,锁定孙某个人责任
面对“公司已注销、清算报告无债务”的障碍,张律师敏锐抓住关键:孙某作为清算组织负责人,明知有债务却签署“无债权债务”报告,构成清算过错,依法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孙某在2023年曾以个人名义签署还款协议并部分付款,这一行为也成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关键证据。
终局:二审维持原判,258万办学款终得保全
2025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合作办学合法有效,创新教育欠付的258,480元办学款应由其举办单位承担,孙某作为清算负责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至此,这场历时十余年的办学款纠纷,终于在张德华律师的专业代理下画上句号。
张德华律师:用专业守护每一份信任
作为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张德华律师不仅是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更是一位兼具律师与注册税务师双重资格的专业人士。他长期担任大连职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商业学校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深谙教育领域法律实务。
在本案中,张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精准的策略判断和坚韧的诉讼态度,为委托人守住了258万办学款,也捍卫了教育合作的契约精神。
结语: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不会辜负那些坚持维权的正义者。如果你也面临合同纠纷、债务追讨、办学争议等法律难题,张德华律师团队愿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 咨询电话:13390505650
📍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现代服务业大厦7楼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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